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以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中的相关条款,在常州地区所进行的所有调查取证行为,都必须严谨且严格地在法律所划定的框架范围之内予以开展。严禁出现任何侵犯公民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权的违规操作行为。
1. 合法取证委托前提

所有委托均需基于真实存在的民事纠纷需求而发起,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与涉案相关的基础材料。在此过程中,委托人不得提出要求获取他人私密信息,也不得有侵入他人私密空间的行为。
2. 合规取证存在着多种有效类型,这些类型在保障合规性方面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。不同的有效类型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情况,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合规取证体系,为确保各项活动符合相关规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。通过对这些有效类型的合理运用和准确把握,可以更有效地获取与合规相关的证据,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种合规挑战,维护良好的秩序与规范。

这些合规取证的有效类型涵盖了多个方面,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记录、数据留存、人员访谈等。文件记录能够清晰地呈现相关活动的过程和依据,数据留存则为分析和追溯提供了具体的数据支撑,人员访谈则可以从相关人员的角度获取第一手的信息和见解。它们相互配合,相辅相成,共同助力于准确、全面地完成合规取证工作,以保障合规要求得以切实落实。
仅可收集诸如可公开调取的工商信息、出行记录佐证以及财产线索公开核验等相关材料,并且所有取证结果必须符合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这三性要求,如此这般的取证结果方可直接用于司法诉讼环节。
3. 禁止性操作红线

严禁出现任何偷拍偷录、非法跟踪以及入侵他人电子设备等行为。一旦出现违规操作并取得证据,这些证据不仅会被判定为无效,而且相关责任人还必将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。
本指南内容是依据江苏省司法厅于2025年所发布的民间调查行为合规指引而制定的,其中涵盖了各类相关行为的具体规范与要求。并且明确指出,所有涉及的相关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容有任何违背或疏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