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私人侦探”在我国不具备合法地位,委托调查须警惕法律风险,优先选择合法渠道维权。
法律上不合法

我国法律从未认可“私人侦探”这一职业。公安部1993年颁布的《关于禁止开设“私人侦探所”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》至今有效,明确禁止开办各类“民事事务调查所”的私人机构。市场监管部门从未批准以“私家侦探”“私人侦探”为经营范围的企业注册,以“调查”“咨询”为名登记的公司,实际经营跟踪、偷拍、GPS定位等业务均涉嫌违法。
委托的法律风险

委托私家侦探调查,委托人可能面临三大风险:一是若侦探采取非法手段(跟踪、偷拍、安装GPS、查询隐私信息等),委托人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人,需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;二是委托人明知侦探将采用非法手段仍委托,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共犯条款;三是非法获取的证据在诉讼中不被法院采信,维权目的落空。
合法取证替代方案
若需收集婚外情、资产转移等证据,建议通过以下合法途径: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合法取证,这是民事诉讼中最有效的合法手段;自行收集公开场合照片、聊天记录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证据;涉及刑事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2026年2月,上海一调查公司以“私家侦探”名义通过跟踪、偷拍等方式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信息,相关人员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维权须以法律为边界,切勿以身试法。
参考: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《关于禁止开设“私人侦探所”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》;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(2025年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