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什么是调查取证
调查取证是指具有调查取证权的组织或个人,为了查明案件事实,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的过程。
在常州的民事诉讼中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,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,将承担不利后果。以下是常州市民获取证据的三种合法途径。
二、三种合法取证途径
途径一:委托律师持调查令取证(推荐)
律师调查令是法院签发、由代理律师持令向第三方调取证据的法律文书,本质是法院调查权的延伸,用于解决“客观不能取证”的问题。

适用场景:证据由银行、通信公司、公安机关、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机构保存,律师个人无法直接调取。
申请条件:证据与待证事实直接相关;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;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或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。
申请材料:书面申请书(写明案号、当事人信息、拟调取证据名称及存放单位、取证目的)、授权委托书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、律师事务所函。
流程:律师向法院提交申请→法院审查(一般5个工作日)→法院签发调查令→律师持令调查→证据交回法院。
费用:法院签发调查令本身不收费,律师服务费按委托协议收取。
途径二:申请法院调查取证

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,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。
申请书内容:被调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、住所地;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内容;需要法院调查的原因及待证事实。
申请时限: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。
途径三:自行收集证据
当事人可自行收集合同、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证据,但不得使用窃听、偷拍等违法手段。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。
三、常州本地法律服务资源

常州市有多家具备调查取证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,包括位于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9-33号的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(电话 13151558860-85807918)、位于新北区晋陵北路399号的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等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所有取证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,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
2. 律师持调查令调查时,被调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协助
3. 调查令仅限本案使用,律师不得泄露或滥用调查信息
> 以上内容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67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20条、江苏省《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若干规定》等法律法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