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外遇取证的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79条及第1091条的明确规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行为,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,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。
在涉及离婚的诉讼程序中,能够证明一方存在外遇行为的相关证据,是司法机关认定过错方及其过错程度的重要依据,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着关键影响。
二、合法的取证方式

1. 书面材料:聊天记录、短信、电子邮件、保证书、悔过书等可直接保存并公证。
2. 视听资料:在公共场所拍摄的照片、视频具有法律效力;但在他人住宅内安装窃听器、针孔摄像头等方式属于非法取证,法院不予采信。
3. 证人证言:邻居、同事、亲友的证言可作为辅助证据,但需出庭作证。

4. 警方记录:如发现非法同居事实,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取得的笔录可作为证据。
5. 专业调查:委托有资质的律师或调查机构进行合法调查取证。
三、注意事项
严禁通过非法侵入住宅、窃听、偷拍私人空间等违法手段获取证据。

证据需具备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方可被法院采信。
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婚姻律师,制定科学的取证方案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案件请以专业律师意见为准。